本篇文章932字,读完约2分钟

禁止出借招生“空挂学籍”

石市启动专项检查重申了中小学招生“红线”

7月22日,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日前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中小学招生“红线”,并于8月15日通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再次确认中小学招生的“红线”

市教育局在《通知》中要求,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就近免试”的要求。 严禁通过考试招生,严禁根据竞赛成绩招生,严禁以“积分班”、“实验班”、“快速慢动作”等名义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遵守省、市各项中考政策和招生规定。 严禁学校擅自提前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含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严禁招收低于当地普通高校最低控制线的学生,办理“空挂学籍” 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规定与当地公立学校同步招生。

“石家庄市启动专项检查 重申中小学招生“红线””

●全市招生专项检查开始[/s2/]

《通知》确定,根据省、市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各县(市、区)将于2019年8月15日前集中开展中小学招生工作专项检查。 检查点:

一是中学是否有考试招生,根据竞赛成绩的招生情况,中学是否有以“要点班”“实验班”“快递班”的名字招生情况。

二是普通高校学校是否有擅自招生情况、超计划招生情况、是否招收低于出生地最低控制线的学生、是否招收学生注册职位高的学籍、“空是否挂学籍、“代注学籍”、艺术 是否招收学生注册职位高的学籍,两所学校是否互相交换注册学籍,考生地方的考生注册学籍情况等

“石家庄市启动专项检查 重申中小学招生“红线””

三是民办中小学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的招生情况。

市教育局强调,8月1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中小学,紧紧围绕整治行动明确要点复印件,逐校开展网上查办,特别是本辖区热点中学、民办 并且,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通过举报受理渠道挖掘违规招生问题线索,查明违规招生事实,追究违规招生直接负责人和相关指导责任。

“石家庄市启动专项检查 重申中小学招生“红线””

针对主要城镇和县城建设区关注的中小学,市教育局暗访,专门检查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招生行为,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石教党〔2019〕9 (记者安迪)

标题:“石家庄市启动专项检查 重申中小学招生“红线””

地址:http://www.sx-longsheng.com/sjzjy/5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