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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公共机构不要通过电话、互联网处理案件

公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电话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给受害者打电话,要求受害者办理包裹涉毒、洗钱、信用卡恶意透支、被他人盗用身份证的登记企业涉嫌犯罪等理由 另一方面,犯罪分子不打电话给受害者,要求家属保密,发送所谓的“通缉令”,欺骗受害者将个人存款转移到犯罪分子的所谓“安全账户”,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提醒: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互联网办理案件”

/ s2/●典型示例

年4月19日,市民许某在企业工作。 接到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声称她名下的银行卡涉嫌洗钱,许某将电话转给某“公安局”,经该“公安局”指令,入住某酒店,所有银行存款均为对方指定的“安全账户”

石家庄市反电诈骗中心当天下午在报警平台上发现,石家庄市市民徐某正在向诈骗者冒充公安机关实施电信诈骗。 反诈骗中心一方面迅速启动拦截阻止机制,对诈骗电话进行技术干扰,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徐某及其亲属。 因为许某的电话一直处于通话状态,所以没有取得联系。 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反电诈骗中心评价骗子很可能通过远程操作到酒店开房,实施转账。 反诈骗中心迅速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徐某裕华区的入住记录,并立即通过指挥中心派出警方前往该酒店进行核实。 裕华分局民警到酒店后立即找到许某,阻止了这起电信诈骗案,成功追回经济损失29万元。 随后,反电诈骗中心又对许某进行了心理疏导,详细解释了反诈骗知识。

“​提醒: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互联网办理案件”

●警方的提示[/s2/]

冒充检察院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多因非法获取的个人新闻获得被害人的初步信任,有时将电话显示改为警察办公室电话,以被害人涉嫌各种犯罪行为为由请求被害人协助。 此时,骗子故意刁难受害者,要求立即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以受害者不能及时赶到为由,接通事先准备好的假办事员电话,给受害者洗脑。

“​提醒: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互联网办理案件”

司法机关没有通过电话处理案件,也没有通过网络发送通缉令,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没有开设过任何“安全账户”。 (记者胡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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