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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如果案件新闻公开或在网上公开,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产生巨大的影响。 为了确保案件作为检察案件的一部分公开,透明、公正、有序,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日前在全省率先推出了“阅卷特别提示”制度。 律师和辩护人在阅卷前,签署以下《律师辩护人阅卷特别提示书》,警告律师履行保密义务确保公正案件。

“石家庄长安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推出“阅卷特别提示”制度”

特别呈请书提醒律师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另外,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和规定,公开、分发案件的重要新闻和文件,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这个方法非常好,不仅保障了我们律师正常阅卷的权利,也保障了对辩护人的注意和保护。 ”。 天津大学有律师事务所的常嘉豪律师说。

“石家庄长安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推出“阅卷特别提示”制度”

长安区检察院在案件管理大厅设置律师阅卷,依托案件受理和律师阅卷受理平台,发送书面提醒注意信,对职务情况、保守事务的秘密情况和记录要求等进行书面提醒。 “特别呈递书制度是创新案件理念、保障律师辩护人权益的有益探索,是公开公正案件的有力保障。 ”。 该院方案管理部的负责人说。

“石家庄长安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推出“阅卷特别提示”制度”

实施《律师辩护人阅卷特别提示函》制度以来,长安区检察院共安排辩护人和律师阅卷62人,造成了较为有效、案件当事人新闻传播不当等现象,确保了案件的公开透明,得到了律师的一致好评。 (记者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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