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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自年9月1日起查询市内四区(新华、桥西、长安、裕华)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时,将出具正式查询结果。 申请人可以在不动产登记大厅通过查询窗口、自助查询设备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采用统一样式,不再采用打印不动产登记册的方法出具。

“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启用统一样式查询结果”

采用窗口方式查询时,申请人持有较为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相关申请材料,可以选择附近不动产登记大厅的资料查询窗口申请查询,查询结果上加盖“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专用印鉴”,注明原“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情况查询专用印鉴”

“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启用统一样式查询结果”

用自助设备方法查询时,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后,根据设备提示操作,出具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无需加盖查询专用章。

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为提高服务效率,提高资源利用性能,符合自助查询申请的,应当优先选择自助查询设备。 查询窗口、自助查询设备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具有同等效力。 (记者陈霞)

标题:“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启用统一样式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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