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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信息网报(记者郑佳)日前印发河北省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消除年关中小学大班额的通知》,规定年秋学期小学、中学、高中(均含民办)一年级学生严禁增加大班额,即 未完成消除大班额任务的县(市、区)应在年底前,在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实现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即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消除所有大班额的目标 普通高中阶段基本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也就是超大班额所占比例不到2% ),56人以上的大班额控制在15%以内。 已经完成基本大班额消除、超大班级额消除任务的县(市、区),为了加强治理成果,不得增加大班额和超大班级额。

“河北石家庄:2020年秋季入学中小学将告别大班额”

通知中指出,对整体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将加快推进新、学校校舍的项目建设,争取在9月前竣工投产。 整体教育资源符合要求,但结构不合理,因此,大人数地区要引导生源合理流动,加强招生流程监管,避免产生新的大人数额度,特别是起始年级的大人数额度为零。

“河北石家庄:2020年秋季入学中小学将告别大班额”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除大班额的工作职责。 加强入学管理。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的“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厉查处招生行为,遏制学生的不合理流动。 普通高校应当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学校不得随意增加招生计划,不得超过计划招生。 禁止在中小学违反规定招收借阅生。 加强学籍管理手段。 利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在学籍注册、升学、班级编排等环节,严格按照要求控制班级容量,动态监控班级容量。 疏导学生。 校内分流与校际分流相结合,立足于校内分流,建立校际分流,对处于扩张空之间的学校,可以通过扩张学校、增加学位进行校内分流。 在没有扩建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新建学校(校区)、整合资源、校舍租赁等分流、与其他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分流,基本上学校对分流的学生进行师资配置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考核统一,教学质量 加强民办学校人数的管理。 将班级情况列入民办学校年检复印件,对新增大班额的民办学校向全市通报批评,审查下一年度相应的招生计划,并按情节认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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