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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信息网近日,晋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加强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事业全面开展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要求晋州市检察院结合实际,全面加强公益诉讼事业:一是提高政治立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履行职务,维护法律权威。 二是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反复提出检察建议与依法提起诉讼相结合,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确保公益诉讼实效。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信息表达联系,确保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四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公益诉讼的透明度。

“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晋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从业作出专门决议”

该《决议》的通过为比较有效地推进晋州市院公益诉讼事业的纵深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标志着我院开展公益诉讼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晋州市院以此次《决议》通过为契机,牢牢挖掘“公益”的核心,不断监督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幸福梨乡、魅力晋州”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立辉如此说道。 (杨续播刘江燕)

标题:“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晋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从业作出专门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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