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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利通信众王宝霞)一年一度的苍岩山庙会即将拉开帷幕。 昨天,记者获悉,井阆县委统战部、井阆县公安局、井阆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苍岩山景区大香和烧毁游客个体大香、烧香、冥纸的通知》。

通告禁止苍岩山景区内所有文保单位和寺院内,销售、储存香、烧香、烧冥纸等违法行为。 禁止烧香的范围有万仙堂、大佛殿、桥楼殿、圣母殿、姬庙、菩萨顶、玉皇顶、卧佛寺等。 游客不得携带大香(长超过30厘米,单根直径超过0.2厘米)进入景区。 不可以随便在沿途的各文保单位和寺院烧香和冥王星的纸。 必须统一到苍岩山公主庙处理。 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解决违反规定,焚烧烧香和冥王星等行为。 苍岩山景区内外各商品摊位不得销售大香(长超过30厘米,单支直径超过0.2厘米)。

标题:“井陉六部门通告:严禁在苍岩山景区销售“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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