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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鹿泉区上庄镇谷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谷海山没有正确履行职务问题。 谷海山在担任该村民政治期间,明知低保户谷某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未向庄镇政府报告,故谷某家庭自年5月至年6月违反领取低保金9080元,谷海山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享受的低保金已经收回。

赞皇县院头镇瓦窑村时党支部副书记魏庆民违规为父亲处理了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年6月,魏庆民在其父魏某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作、报告相关材料,违规为其父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院头镇民政助手田凯峰未经严格审查,魏某因违规领取低保金等共计8149.4元。 魏庆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田凯峰被责令检查解决。 违规享受的低保金等被收回了。

标题:“石家庄市通报2起扶贫行业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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