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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去年11月的“2+26”城市扬尘监测结果

石家庄扬尘量排在第3位[/s2/]

最近,生态环境部于去年11月公布了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线“2+26”城市扬尘监测结果,按降尘量从小到大的顺序,石家庄市排名第三。

监测结果显示,石家庄市平均扬尘量3.3吨/平方公里30天,在“2+26”城市中与晋城市并列第三。 月平均发尘量比上年减少55.4%。 然后,省内沧州、保定、衡水、邯郸、唐山5个城市,都进入前十。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防行动方案》的要求,“2+26”城市平均扬尘量不得超过9吨/平方公里30天。

很多人可能不太熟悉“扬尘量”这个指标,特别是看到习性pm2.5等空气体监测常见指标的市民来说,看到这个“扬尘量”监测结果会有点好奇。 事实上,这种监测持续了很久。

环境保护专家指出,大气粉尘自然沉降量监测是较早开展大气污染物例行监测项目,随后出台了环境空气体质量新标准,因此关注的焦点是pm2.5、pm10等污染物,但扬尘监测

据该专家介绍,扬尘又称“落尘”,是指自然降落在地面上的空气体颗粒状物质,粒径在10微米以上,计量指标单位为一定时间内沉降在地表的物质量。 粉尘降落量反映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据报道,降尘量与工地、道路、堆场等城市降尘源的对应关系十分确定,即降尘量直接反映了城市降尘管理的效果。 扬尘量对城市管理的意义至关重要,监测发布这些数据将有力地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效能。

另外,pm2.5由来多而复杂,有一次生成也有二次生成。 研究表明,扬尘会产生更小的颗粒物,成为环境空气体中各类二次反应的载体。 因此,减少城市扬尘是保障群众健康、打赢蓝天保护战的重要一环。

据悉,这次是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公布“2+26”城市扬尘监测结果,第一次是在年12月。 从2019年开始,生态环境部每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3个大气污染防治点区域扬尘量监测结果。 (首席记者387◇晓磊)


标题:“2018年11月份“2+26”城市降尘量石家庄位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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