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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三环内燃放烟花爆竹

举报或发射非法销售将受到奖励

1月18日,石家庄市发布《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发射烟花爆竹的通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市政府决定禁止烟花爆竹。

通知的副本如下。

、市主城区东至东三环路(含)、西至西三环路(含)、南至南三环路(含)、北至黄石高速公路内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建设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政府启动ⅲ级以上重污染气象紧急警报的,石家庄市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石家庄市三环内禁放烟花爆竹 举报可获奖励”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三、违反本《通告》,违法销售,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构成犯罪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四、提倡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在全部查处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举报电话: 110、12369、12350 ) 。 (记者胡雁冰)

标题:“石家庄市三环内禁放烟花爆竹 举报可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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