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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北情报网报道,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近日依法审理了信用卡诈骗嫌疑案件。

石家庄某郊县的郭某来市区打工,租给桥西区的民宿。 据说没有找到合适的事业,拖欠房租的郭氏“绞尽脑汁”。 年7月的一天上午,酒店老板杨某催郭某房租时,郭某谎称手机没电,想借杨某的手机给父亲打电话退房租。 由于郭氏在旅馆住了一段时间,双方很熟悉,所以把手机借给了郭氏。 此时,郭先生谎称转账时需要提供杨先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要求杨先生提供银行卡号和身份证照片。 后来郭氏又找借口支开杨氏,拿着杨氏的手机进行微信绑定操作,用杨氏的银行卡号、身份证新闻、杨氏手机收到的动态密码,顺利绑定了杨氏的银行卡。 年7月至8月间,在杨某不知不觉中,郭某从银行卡中分三笔提取2000多元。

“​石家庄一男子盗刷朋友微信3万余元被警方抓获”

不到两天,郭氏就把被骗的钱花光了,这时他把目标对准了住在隔壁的房客张氏。 张某来石家庄是为了找工作人员,郭某谎称父亲是建筑队,可以把张某纳入工人,而且可以预付工资3000元,但需要银行卡号和身份证照片。 听到“好消息”的张某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和身份证交给了“好人”郭某。 同样,郭某分四次从张某银行卡转账,共计20000余元。 年8月31日,张氏试图汇款给他人时,发现钱失去了翅膀在飞。 他打印了银行账户的流水,询问了微信客服。 钱都被名叫微信的“媛”交给了“傲慢”。 这个“傲慢”是他的微信朋友郭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露出马脚的郭某于去年9月10日被公安机关逮捕受审。

“​石家庄一男子盗刷朋友微信3万余元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信用卡录用,金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被告人郭某在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并依法从轻处罚。 被告郭某尚未归还的犯罪所得赃款3万余元,依法追缴,归还被害人。 最后,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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