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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一种药品正式列入中国政府监管黑名单! 那是芬太尼! 去年中美元首会晤期间,芬太尼引起广泛关注。 当时,中方决定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全列管,启动相关法规调整进程,得到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

“毒品or药品?被中国政府列入监管黑名单的芬太尼究竟是啥?”

什么是芬太尼?

什么是芬太尼? 毒品还是药品?

芬太尼是强力阿片类止痛药,是通过与吗啡相同的机制使中枢神经兴奋的阿片受体。 镇痛强度为吗啡的75-100倍,盐酸哌替啶(杜冷丁)的1000倍,其衍生物芬太尼的强度为吗啡的10000倍,适合缓解慢性癌痛、急性疼痛、慢性重度非癌性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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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芬太尼的镇痛作用有耐受性,但没有封口效果。 也就是说,如果将其作为药品采用的话,在治疗中容易产生过剩的风险。 芬太尼的副作用有呕吐、便秘、镇静、精神错乱、幻觉,严重者会出现呼吸抑制、低血压、血清素综合征、中毒、昏迷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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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芬太尼类物质这几年才出现,同时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迅速发展成为新的合成毒品。 这类物质毒性强、品种多、变异快、难以调查,成为当前国际禁毒行业面临的一大课题。 在许多国家,芬太尼经常与海洛因和可卡因混合用作毒品,效果又快又短,但一般持续一两个小时。 据统计,在美国服用阿片类药物死亡的人约有一半是因为芬太尼和芬太尼类似物过量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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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列管是什么意思?

今天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芬太尼类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这表明中国政府正式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了分类。

观察! “芬太尼类物质”和芬太尼不一样!

“芬太尼类物质”是指化学结构与芬太尼相比,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一、用其他酰基代替丙酰基;

二、使用任意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芳香族基代替直接键合于氮原子的苯基;

三、哌啶环上存在烷基、链烯基、烷氧基、酯基、醚基、羟基、卤素、卤代烷基、氨基、硝基等取代基;

四、用其他任意基团(氢原子除外)代替苯乙基。

整个芬太尼类物质是我国毒品问题管理的创新措施。 这次首次在芬太尼的监管中引入了“类物质”的概念。 在文献调研、经验借鉴、专家论证、意见征集等基础上,严格、科学地确定了“芬太尼类物质”的法律定义,保证了该定义涵盖所有需要列管的品种,将对医药、工业、科研等行业合法诉求的影响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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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引入了“类物质”的概念,不仅对某些类物质实施了“类别管制”,完善了毒品管制的法律规范体系,也为打击和惩治各类新型毒品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大范围严格、比较有效的监管

迄今为止,我国禁毒主管部门对芬太尼采取了非常严格的监管措施,列管品种达25种,超过联合国管制的21种,比较有效地防止了其在国内的快速发展蔓延。 特别是我们加强了对芬太尼类药品合法生产公司的监管,从生产到采用极为严格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模式,完全排除了合法公司生产的芬太尼类药品的流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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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管制的目的是严防滥用,尽量减少对合法医疗诉求的影响,减少对临床所需保障的影响。 因此,在芬太尼类物质全类列管论证的过程中,我国政府的要点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充分判断论证芬太尼类物质全类的具体品种和潜在合法用途,提高预见性。 二是科学鉴定芬太尼类物质的范围,无论过宽还是过窄,都不能影响合法医疗采用。 三是制定例外规定,发现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用于医药、工业、科研或其他合法用途时,可以立即在非药用目录和药用目录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随着立法技术和行政监管手段的不断完善,我们相信会产生更好的立法方法或管制手段。

“毒品or药品?被中国政府列入监管黑名单的芬太尼究竟是啥?”

(经济日报经济点科学实验室出品记者:姜天骄)

(责任: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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