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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将大力推动科技公司上市

上海,深交易所上市公司

一次300万元

为了鼓励公司上市融资,提高资金的录用效益,日前,高新区发布了公司上市鼓励资金管理办法,对上海、深圳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公司,不重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对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公司,不重复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高新区大力推动科技公司上市 沪、深交易所上市一次不重复奖300万元”

根据高新区的规定,申请公司上市鼓励资金的公司必须在高新区区域内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是国内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的名牌

将地方上市企业总部转移到高新区或租用壳牌上市,将壳牌企业注册地和税务关系转移到高新区的公司,视为国内外首次上市,享受相应的不重复奖励政策。 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一次不重复奖励100万元的石交所主板挂牌,对比较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公司不重复一次性奖励50万元的其他类型公司,一次不重复奖励10万元的高水平公司。

“高新区大力推动科技公司上市 沪、深交易所上市一次不重复奖300万元”

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司每年10月底前向区科技局申报本年度挂牌上市,不重复奖励资金。 (记者李彦水见习记者刘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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