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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赵都市报(记者王萌)在石家庄市印发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第一问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中,首先试行了第一问责任制,比较有效地实行责任制

“​石家庄市树立健全首问负责制”

为了进一步转变业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比较有效地处理了群众和市场主体到机关工作时遇到的推脱责任、“踢球”、推三阻四、拖拖拉拉等问题

《通知》中规定,群众和市场主体向单位咨询、处理相关事项、单位间办理相关业务时,首批接待或接待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认真解答、处理、密切审视,并向相关单位 第一批被纳入上访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是第一批提问负责人,第一批提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第一批提问负责人。

“​石家庄市树立健全首问负责制”

另外,对第一问责任制办理程序“通知”也提出了确定要求,一是属于本公司的职责范围,对第一问负责人应当承担的几个事项,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 二是属于本公司的职责范围,但由第一问负责人承担的事项,第一问负责人必须将服务对象的引诱交给本公司的具体负责人。 三、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但可以确定承包单位的若干事项,由责任单位向具体承包负责单位出具转送书,具体承包负责单位收到转送书后,负责执行。 另一方面,比较具体的承包负责单位未确定、行政管辖区域难以确定等事项,《通知》确定要求,首先由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向同级机关出具委托书,由机构编制、民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

“​石家庄市树立健全首问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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