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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省、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顺利完成了25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9月26日上午,区农办向宋营镇汉通村、八方村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这是我区首次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标志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具有市场法人主体地位,以法人主体资格开展集体经营管理活动。 现已完成全区全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颁发。 近一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未改革村全部通过清产核资、人员界定、股权量化、选举成立“三会”,进行代码登记,成立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事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高新区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标题:“高新区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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