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01字,读完约3分钟

保卫英雄,保卫良知,不仅是英雄后代的职务,更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

不擅长历史的民族没有根,忘记英雄的民族没有灵魂。 在人民共和国成立67周年之际,第三个烈士纪念日向我们走来。 平凡崇高烈士的名字,短暂而厚重的英雄事迹,绽放出耀眼的精神光芒,激发了人们心中无限的豪情。

“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我们都要永远铭记他们为国家、为民族、为和平献出宝贵生命的所有人的牺牲和奉献。 ”英雄是人类历史的天空璀璨的星星,更是一个时代的精神坐标。 纪念馆里的鞠躬都表示敬意,电脑前的悼念都是价值和感情的双重回归。 正是“法上而下”。 两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烈士纪念日三个纪念日,是为了用法律保卫历史和英雄,拓宽我们的“精神航道”。

“侮辱邱少云烈士案一审宣判 法律是捍卫英雄形象的利器”

因此,纪念和尊敬英雄是受法律保护的神圣权利。 惩治污损烈士的行为,遏制抹杀黑英雄的歪风,同样修筑法治堤坝,不让浊流流向精神洪流。 以前备受瞩目的革命烈士邱少云案被一审判决,两名被告被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被赔偿。 正如法律名言所说:“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是为了公共利益。” 法律判决是正本清源,守正道,英雄不得诬蔑。 这不仅是道德的基础,也是法律的红线。

“侮辱邱少云烈士案一审宣判 法律是捍卫英雄形象的利器”

英雄的事迹,并非无可争辩考证,而是应用史实说话,用证据立言。 把历史看成“随便打扮的少女”,不顾历史事实,打着“还原真相”的旗号乱涂,打着“历史揭秘”的幌子随便抹黑,不仅侵犯了民族的历史记忆、集体的心理认可、共同的价值追求,更是法律基础。 这是对集体的不尊重,对自己言论的责任,也是对英雄名声的直接损害。

“侮辱邱少云烈士案一审宣判 法律是捍卫英雄形象的利器”

保护英雄,保护良知,不仅是英雄后代的职务,更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 “对历史理性的态度是我们自己承担历史责任。” 法律是维护英雄形象的利器,如何在法律层面处理英雄名誉受损后,只有亲属后代才能起诉的被动局面? 完全关联法律,细化污损、抹黑英雄的言论和行为认定? 可以考虑维护英雄的荣誉,将其纳入公益诉讼的范畴吗? 这些问题同样值得相关部门重视。 法律空白,只有补充完整的相应条文,每个人才能成为守护英雄的“卫道者”。

“侮辱邱少云烈士案一审宣判 法律是捍卫英雄形象的利器”

1936年,郁达夫在《怀鲁迅》的文章中写道:“没有出现伟大人物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群。 有伟大的人物,不知道拥护、爱、崇敬的国家,就是没有希望的奴隶的国家。 ”。 英雄凝聚民族感情,是国家自立自强的精神内核,无论如何都不能被丑化、中伤。 他们的脸可能会随着岁月变淡。 石碑上的字可能不清楚,但拥有法律利器,维护英雄尊严,维护英雄荣誉,应该成为我们不变的信念。

“侮辱邱少云烈士案一审宣判 法律是捍卫英雄形象的利器”

(责任:李晁)

标题:“侮辱邱少云烈士案一审宣判 法律是捍卫英雄形象的利器”

地址:http://www.sx-longsheng.com/sjzjj/12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