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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采取多元化的玩法在发展经济社会快速举债融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意义,但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为了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锁定风险,防范风险,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全文)”

规定债务范围

1 .加强风险意识。 目前我省部分地区政府性债务主要存在债务规模大、融资价格高、融资主体分散、债务资金采纳效益低、债务管理不透明不规范等问题,偿债压力大、风险风险高。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加强债务管理,确保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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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明确政府性债务。 政府直接或间接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包括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公用事业单位(简称举债单位)直接借入、拖欠或者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债务在内的政府性债务 举债公司通过信托、金融租赁、发行理财产品、委托贷款、回购、代建委托等方式形成的政府性债务,应当纳入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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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资金投入

支持公益性项目的建设。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政府性债务多次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能用于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卫生、基础科学研究、义务教育、保护性安居工程等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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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严禁改变资金用途。 政府性债务应当用于规定用途,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用于竞争性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平衡预算,不得为招商引资公司垫资。

三、确定债务规模

5 .建立风险预警管理机制。 要综合债务类别、债务期限等因素,科学运用债务率、偿还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动态监测、判断、提示市、县(市、区)政府性债务风险。 逾期债务率超过30%,或者债务率超过100%,下一年度还款率超过20%的地区,债务余额不得有实质性的增加,应当积极筹集资金偿还逾期债务。 省财政厅应当及时出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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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降低融资平台企业的债务风险。 各级政府要加强融资平台企业的运营风险、债务风险管理,及时掌握资产负债率、有效资产率比较、现金流覆盖率、融资价格率、财政资金偿还率等,债务风险评估指标超过预警值时,地方政府立即停止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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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动态管理债务规模。 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未来10年的年度政府性债务,归还预计可用于偿还额度、未来10年年度的资金,建立债务规模滚动控制模型,明确明年债务的总规模和新的债务规模,仔细稳妥地测算未来可用于偿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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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实行债务年度计划管理。 各级政府应当在明确的债务总规模内,编制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计划,全面反映上年末的债务余额、可用债务资金余额,以及当年的连续建设项目、新增项目、举债额、应偿还的债务利息、债务支出用途等。 未列入债务收支计划的项目,均不得借用政府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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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抑制融资价格

9 .严格限定融资利率。 依赖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建设项目,融资利率通常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

10 .慎重选择融资方法。 政府性债务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信贷、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央代理发行地方国债、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贷款等。 除法律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举债单位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承担逐年回购责任办法( bt、bot等),或者委托替代承诺以土地补偿等其他变相回购办法提出政府性债务。 对符合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可以租赁政府性债务的公共租赁住房、道路等项目,确实采取建设制,财政性资金需要逐年赎回的( bt、bot等),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偿债能力等,合理明确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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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规范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企业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并借用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通常应当向金融机构借款。 例如财务企业、信托企业、基金企业、金融租赁企业、保险企业、发行债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融资利率通常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融资基准利率的1.3倍。 未经有关监管部门法批准,杠杆机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吸收社会资金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个人摊派或者组织集资、理财、购买信托产品等,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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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化债务结构

12 .取代融资价格高的项目。 各级政府应当根据项目类别、融资渠道、融资价格、还款计划和方法等,逐一清理形成的债务。 对以委托单位建设并逐年承担回购责任的办法( bt、bot等)和其他变相回购办法,信托、金融租赁、财务企业等直接或间接融资形成的政府性债务,通过压缩新项目,调整建设项目融资办法等 应当通过调整预算支出结构,手动安排债务准备金、部分土地提款收入等方法,逐步回购、延长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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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积极稳妥地解决债务。 各级政府兴办的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公益性项目形成的政府性债务,应当在锁定债务的基础上,通过依法处理土地、安排事业收入、安排经营收入、增强财政支持力等途径化解债务。

六、规范杠杆化审批程序

14、融资平台实施企业名单管理。 清理设立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任务的融资平台企业,于年7月底前报省财政厅等部门备案,全面纳入监管范围。 今后新设立、注销或者变更融资平台企业的,应当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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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严格的债务清偿程序。 举债部门应当向同级财政等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年度债务收支计划,与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同级政府审定,重大项目举债报同级人大批准。 同级财政部门对政府审定或人大批准的债务发放核准卡,作为举债机构的融资证明。 融资利率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3倍的举债项目,必须报省财政厅等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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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规范土地储备融资。 土地储备机构融资,应当由同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核定融资规模,经同级政府同意后,由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

17 .严禁违反担保。 除国务院批准的政府转贷债务外,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不得将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国有资产等为其他单位和公司融资进行抵押或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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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扩大借款资金来源

18 .通过多渠道筹措债务资金。 需要偿还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性债务,应当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通过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其他政府资金等,通过各种渠道安排专项债务资金。 土地盈余部分应当优先用于偿还债务或准备偿还债务。 健全政府债务准备金制度,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政府性债务规模的一定比例配置债务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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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实施优质融资平台企业。 整合政府资金、资产、资源,注入高质量资源、经营性资产等,将融资平台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以内,最高不得超过80%。 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企业。 融资平台企业要加强运营管理,增强盈利能力,保障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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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各级政府应当通过开展土地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荒坡地开发、闲置土地处置等方式增加土地储备。 要把美丽的乡村建设、开发区建设和新型城市化建设结合起来,用方便使用的土地储备资源。

八、建立新闻报告制度

21、建立债务新闻月报制度。 有政府性债务余额的举债公司每月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政府性债务新闻,政府融资平台企业每月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会计债务报告。 从2008年8月开始,各地必须以规定的口径向省财政厅报告债务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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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年报制度。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等情况,经同级政府审定后,报省财政厅备案。

23 .及时信息表达债务新闻。 各级财政、快速发展改革部门和银监、人行分支机构要加强政府性债务新闻交流,建立定期结算和新闻信息表达机制,确保相关债务新闻及时、全面、准确。

九、加强业绩评价

24 .加强政府性债务的绩效管理。 科学合理设定资金投入、公益性项目所占比例、基础设施改善程度、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成果等指标体系,加强对政府性债务效益的评价。 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省政府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评价和县域分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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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对政府性债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对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功能作用以及债务资金的采用等进行全面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向省财政厅备案年度政府性债务综合绩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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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落实管理责任

26 .执行主管责任。 各级政府是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第一责任人是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是直接责任人。 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土地开发、项目建设、债务计划、融资方法和价格、资金录用等要点环节的管理,切实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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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落实监管责任。 财政部门是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债务规模控制意见,编制债务收支计划,建立风险预警管理机制,负责政府性债务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 快速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的立项等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储备融资预审等工作。 银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管目录内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管理等。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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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加强责任追究。 审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政府性债务借入、录用、偿还等情况审计,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借用、录用、偿还政府性债务等过程中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违反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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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完善融资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借、用、还”一体,决定、管理、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的投融资管理体制。 多次先行,合理规划开发土地,将政府投融资与城市中长期规划比较有效地联系起来。 设立投融资管理委员会,作为投融资管理的决策机构,统一管理投融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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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和正确的政治绩效观,把债务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政府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转变经济快速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抓好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着力提高经济快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全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

7月19日

(责任:宋雅静)

标题:“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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