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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增强国有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的通知


各委员会管理机关:

《市国资委关于增强国有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已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7 )审议通过,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我在此通知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上海关于增强国有公司技术革新能力的意见(全文)”


市国资委关于增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


国有公司是在上海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新型产业体系的主力军。 为了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市科技创新大会的精神,强化国有公司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提高国有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更好地发挥国有公司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快速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到“十二五”末,市属国有公司基本符合产业技术创新规律,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和特点、自主创新能力强的技术创新体系。 原始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幅增强,克服和掌握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核心技术。 本市国有公司市级以上公司技术中心超过170家。 公司集团的研发投资持续增长。 大中型工业公司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以上,创新型骨干公司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5%左右,逐渐相当于国际同类先进公司。 公司的发明专利持有量增加了一倍。

二、落实创新职责,强化公司创新主体地位

市是国有公司集团为技术创新的责任主体。 要跟踪研究公司产业技术的快速发展趋势和用户市场的产品创新诉求,提高技术创新战术,确定技术创新的主攻方向、创新要点和中长期目标。 要滚动实施技术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技术创新战术目标顺利实现。 要突破自主技术体系的建立和核心关键技术等战术要点,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优化创新资源的配置和配置,加强研发管理,提高创新整体效能。 对领域的先进公司,要增加研发投资,确保研发投资持续增加。 要积极聚集国家和上海的重大专家,跟踪研究开发储备项目,培育具有核心技术、竞争力强的创新型骨干公司。 要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三、扩大资金支持,扩大公司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建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公司创新的支持力度。 每年在国资收益中配置30%以上的资金,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广告主业的核心技术创新和能源水平的提高。 要点支持的项目包括:技术含量高、推广作用强、抢占制高点的重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有利于促进公司内涵式快速发展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中央研究院、公司技术中心、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 检测检测检测中心等研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提升主业能源水平的技术创新资源并购项目、自主企业品牌建设项目、新闻化平台建设项目、业态创新和商务模式创新项目

大力推进战术性新兴产业行业内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技术和产品,在本市国有公司内率先示范应用。

四、实施资源集聚,优化公司自主创新核心产业链

,加大国资配置结构调整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向自主创新核心产业集聚,促使公司退出非主业并竞争特

进一步加大开放性市场化重组的力度,支持公司收购国内外科技公司和研发机构,有条件的公司建立海外研发基地。 市政府将统筹国有公司内各类创新资源,优化自主创新核心产业链,加快培育核心竞争力强、技术先进、产业链特征明显的创新型骨干公司。

支持创新型骨干公司与科研院所、高校、公司共同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术联盟,合作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提高共同创新能力。

五、加强考核指导,深化研发投入考核效益政策

同样要进一步完善国有公司技术创新的经营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公司技术创新能力考核指标体系,研发投入、研发投入、 根据产业类、科研类、投资类和公益类等不同类型公司在技术创新中的优势,进行分类评价。 建立科研投入后的判断机制,探索科评公司研发投入的力度和效果。

完全国有公司的研发投入作为效益的评价措施。 鼓励公司积极承接国家和上海重大专项、科技计划、战术性新兴产业产业产业化等项目,项目自筹研发费用超过扶持资金时,扶持资金和自筹研发费用可视为共同收益。 探讨将服务业公司研发等相关费用视为利润的政策。 制定公司收购创新资源、收购海外研发中心产生的费用视为利润的政策。

六、加大激励力度,激励科技和经营管理者创新潜力

落实《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办法》,对示范区外公司进行股权销售、分红激励、绩效激励。 要点对完成国家科技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以上的公司负责人给予特别奖励。 对符合产业快速发展方向、自主知识产权和企业品牌、产业化效果明显的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的领导者实施奖励。

七、营造良好的环境,增强公司技术创新活力

鼓励大胆创新、宽容失败。 遵循产业技术创新规律,探索公司技术创新长周期评价评价评价机制,鼓励公司经营者和技术人员长期、求真务实、勇于创新。 加强国企创新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百折不挠的技术创新精神。

多次引进和培养,深入实施技术人才计划。 鼓励和支持公司引进国内外优秀技术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强科研生产一线高层次专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科技管理人才的培养。

鼓励国有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公司积极参与战术性新兴产业的投资,作为国资的诱惑发挥这一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自主创新。 建立国有创投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探索国有创投公司投资进入的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国有创投公司投资退出机制。

与相关部门合作,进一步落实公司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 鼓励相关部门改进公司研发费用的计核方法,合理扩大研发费用的计扣范围,鼓励公司扩大研发投资,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上海关于增强国有公司技术革新能力的意见(全文)”

(责任:徐晶慧)

标题:“上海关于增强国有公司技术革新能力的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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