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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2日(记者向婷)今天,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发言人邓艳近日宣布,证监会将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修改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的适用范围等。 这项规定将于6月22日实施。 修订的第一份副本如下:。

一是确定从事证券承销、理财融资融券等证券业务故意不履行法定义务会带来严重后果,可以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二、违反法律法规,确定隐瞒重要事实等恶劣手段的,可以采取终身禁止市场进入的措施。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诈骗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金额特别巨大,造成投资者利益巨大损害的,可以采取终身禁止进入市场的措施。

四、执法案件中抵制执法问题,出具虚假证据,隐瞒阻碍证监会调查的,可以采取终身禁止市场进入的措施。

五、实践中有关单位个体多次违法不改的,有些可以终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六、应将非上市公用企业的董事、监狱、高、控股股东等纳入规定的适用范围。

标题:“证监会修订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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