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77字,读完约2分钟

提出“调整投资结构”的口号,汇冠股份( 300282 ) 2只持股5%以上的股东近期以不到二级市场约一半的价格抛售上市公司约10%的股份,这也持续受到市场质疑,背后的交易逻辑不像公告那么简单,

最近,汇冠股发布了持股5%以上的股东协议转让股公告。 10月14日,企业6.65%股权的叶新林与周玲、李童欣、廖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协议方式向3名自然人转让汇冠股份约1150万股,占总股本的5.01%,转让后叶新林约占企业1.64%的股权。 此外,拥有企业约6.12%股权的刘建军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刘昕、黄晋晋、张新梅3名自然人转让了约1150万股汇冠股,占企业总股的5.01%,转让完成后刘建军仍拥有汇冠股的约1.1%的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叶新林和刘建军合计转让的约10%股的卖价非常低,均为11元/股,比协议签订当天的汇价21.64元/股折价约49%。

“汇冠股份股权贱卖理由太牵强”

关于低价转让的理由,两股东都表示“调整投资结构”。 对此,一位投资者在股吧表示,两个股东低价转让是为了避税,交易双方可能私下签订了新的转让合同,但私下协议转让价格应该不会太低。 中税税务局高级顾问王伟表示,这可能确实是有意逃税的。 “关于个人所得税,由于低价转让当期股份转让所得很低,相应的纳税额也很低。 ”。 王伟说,以目前的价格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比正常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少一半左右。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证券部主任王智斌也认为,这是低价转让的背后,或为了逃税。

“汇冠股份股权贱卖理由太牵强”

除了可能的逃税行为外,王智斌还推测有交易双方或事先协议。 “不排除交易双方存在事先的协议安排,交易双方可能有关联,”王智斌说。 具体交易目的尚不清楚,但王智斌认为,资本市场上这种不符合逻辑的交易行为,背后存在违规操作嫌疑。 上述业内人士也表示,如果存在代办所有权等问题,可能会导致违约。

“汇冠股份股权贱卖理由太牵强”

值得注意的是,宏磊股份曾因贱卖而受到监管层的关注。 今年6月1日,宏磊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实际控制人金敏燕以16元/股的价格向陈海昌转让1156.12万股,转让价款共计约1.85亿元,但公告当天企业收盘价为31.68元/股。 随后,宏磊股份收到深交所监管关注函。 其中,监管层对协议转让的定价依据、是否涉嫌内幕交易以及转让对企业的影响等问题要求宏磊股份予以证明。 另一方面,汇款股两股东低价转让股的事情如何发展迅速,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标题:“汇冠股份股权贱卖理由太牵强”

地址:http://www.sx-longsheng.com/sjzjj/12760.html